低溫試驗前的例行試驗概述
文章出處:小編
人氣:發表時間:2017-04-13 14:00
試驗開始前應由燃料電池電堆或部件制造商規定以下的標準試驗條件。如果沒有規定,將根據實施的試驗確定條件,并應記錄這些試驗條件。
一試驗環境條件:試驗所在的環境箱溫度;大氣壓力。
一燃料電池電堆本身特性:
燃料電池電堆溫度(推薦使用電池堆內部的溫度,并提供燃料電池電堆端板處溫度);
燃料電池電堆排氣溫度(代表值:緊靠燃料電池電堆的上下游,按照溫度、濕度、壓強的順序取值);
燃料進氣與排氣流量;
氧化劑進氣與排氣流量;
燃料運行壓強(代表值:緊靠燃料電池電堆的上游取值);
氧化劑運行壓強(代表值:緊靠燃料電池電堆的上游取值);
燃料電池工作溫度下的燃料濕度(代表值:緊靠燃料電池電堆的上、下游取值);
燃料電池工作溫度下的氧化劑濕度(代表值:緊靠燃料電池電堆的上、下游取值);
燃料電池關機時的燃料濕度(代表值:緊靠燃料電池電堆的下游取值);
燃料電池關機時的氧化劑濕度(代表值:緊靠燃料電池電堆的下游取值);
燃料組成;
氧化劑組成;
燃料化學計量比;
氧化劑化學計量比;
工作電流密度;
工作電壓;最大電流密度;最小電池電壓。
在標準室溫環境下,應按照以下順序進行燃料電池電堆的氣密性試驗、運行試驗、允許工作壓力試驗、冷卻系統壓力試驗、竄氣試驗、壓力差試驗、啟動試驗、關機試驗、發電性能試驗。
氣密性試驗
按照GB/T20042.2-2008中5.2的規定進行燃料電池電堆的氣體泄漏試驗。
運行試驗
按照GB/T20042.2-2008中的5.3的規定進行燃料電池電堆的正常運行試驗。
允許工作壓力試驗
按照GB/T20042.2-2008中5.4的規定進行燃料電池電堆的允許工作壓力試驗。
冷卻系統壓力試驗
按照GB/T20042.2-2008中5.5的規定進行燃料電池電堆的冷卻系統壓力試驗。
竄氣試驗
按照GB/T20042*2-2008中5.6的規定進行燃料電池電堆的燃料腔、氧化劑腔、冷卻劑腔的竄氣試驗。
壓力差試驗
按照GB/T20042.2-2008中5.10的規定進行燃料電池電堆的壓力差試驗。
根據燃料電池電堆制造商規定的啟動程序進行燃料電池電堆啟動試驗,分別記錄燃料電池電堆冷啟動到怠速狀態、額定功率輸出所需的時間、燃料輸入與輸出流量、氧化劑(空氣)輸入與輸出流量、輔助電能輸入、輔助熱能輸入、吹掃時間及能耗。
發電性能試驗:根據燃料電池電堆制造商規定,燃料電池電堆穩定運行在怠速狀態和額定功率輸出狀態,分別記錄:燃料電池電堆在規定運行時間段內的燃料輸入、氧化劑(空氣)輸入、輔助電能輸入、輔助熱能輸入,以及電能輸出和熱能輸出。
關機試驗:根據燃料電池電堆制造商規定的關機程序進行燃料電池電堆關機試驗,分別記錄燃料電池電堆從額定功率輸出、怠速狀態、過載輸出功率到關機所需時間、燃料輸入與輸出流量、氧化劑(空氣)輸入與輸出流量、輔助電能輸入、輔助熱能輸入、吹掃時間及能耗。
結論:通過7.2~7.10可得出燃料電池電堆的氣體泄漏率、啟動時間及能耗、關機時間及能耗、吹掃時間及能耗、外部能量消耗量等燃料電池電堆的性能參數。
